摘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庆阳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庆阳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甘肃庆阳葫芦河莲花寺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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