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孝文化,应减少政府约束

摘要: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简称“《通告》”)指出,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推脱逃避、不履行义务。

印象庆阳网讯:近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简称“《通告》”)指出,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推脱逃避、不履行义务。凡家庭有安全住房,而部分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危房的,必须立即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确因个别老人存在“穷家难舍、故土难离”传统思想而不愿搬离的,子女必须改善其原居住条件,保障居住安全,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赡养人进行处罚,责令其履行赡养义务。

在当地部分家庭存在一部分居民自己住好房子,父母却住危房的背景下,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有扶助义务的家庭成员将被扶助家庭成员,从危房中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提供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这不仅是对公民法定义务的重申,也为类似纠纷解决提供了指导性方案。

目前工业化、商业化的社会经济逐步占重要地位,以及经济生产方式的变化,城市化、城镇化都从根本上改变了从前的大家庭式和宗族式的生活模式。在城市,未婚子女成婚后,往往离开了父母的家庭而另组小家,剩下父母单独生活,或是年轻人为事业和生活付出很多的精力,忙碌中难以顾及对父母的照顾,亦或是为了拥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子女一般搬出去住而不是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这都影响了孝的发展。孝文化在今天的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今中国社会流行的一个名词即“啃老族”。“啃老族”是指到社会中的一些年轻人受到一些思潮影响及目前中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冲击,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发生扭曲的现象。虽然这种啃老趋势还算不是主流形式,但却不容我们忽视,认为这只是历史的偶然作用罢了。“啃老族”并非找不到工作,他们大多主动放弃就业机会、呆在家中,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花钱如流水。啃老族的出现,提醒了我们,对孝文化的传承,孝行为的倡导,孝行观念的弘扬应该成为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而不应该由政府强制约束。

编辑/李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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