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摘要:贷款受理对象为庆城县户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庆城县)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年申请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庆城县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受理时间及地点

在校生续贷:8月1日至8月15日(周末除外);

在校生首贷及研究生贷款:8月16日至8月17日;

新生贷款:8月20日至9月10日(周末除外)。

贷款受理地点:庆城县政务大厅

二、贷款受理对象及贷款额度

贷款受理对象为庆城县户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庆城县)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年申请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续贷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办理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网上自助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办理贷款按照排队初审登记(领取贷款序号单)—办理窗口复审(办理贷款电子合同手续)的次序依次办理。办理完贷款手续后,持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一)首贷办理要求

首贷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携带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大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办理贷款。办理首次贷款的学生必须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二)续贷办理要求

续贷学生登录在线系统更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携带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原件办理贷款。

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到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原则上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签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同时到场的,可由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办理和签订合同(如学生“张三”和母亲“李四”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关系,续贷时李四到场,李四应在共同借款人一栏签名“李四”,同时在借款学生一栏签名“张三(李四代)”)。如果共同借款人一方办理贷款,必须具备书写能力。

严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代替签订合同。

如果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办理贷款,只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

(三)研究生贷款

研究生贷款按照本专科阶段首贷和续贷的办理要求办理。

五、复印格式

复印仅限于首次贷款学生

(一)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同页复印,正面复印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面,背面复印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新生录取通知书与收费标准证明同页同面缩印(在收费标准下面划线标记)。       

(三)学生证正面与注册页同页同面复印。

(四)以上材料在提交审核时,要按照申请表、新生录取通知书与收费标准证明复印件,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上到下的顺序整理。

(五)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一律用A4纸)作为申贷材料提交审定后存档。

(六)复印材料只需一份。

庆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20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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