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关于办理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公告

摘要:第一阶段(7月30日至8月11日,周末除外):集中办理在校生续贷,办理时间10天,逾期不予办理。各乡镇辖区学生具体办理时间为:7月30日-7月31日山河镇;8月1日永正镇;8月2日-3日榆林子镇;8月6日宫河镇;8月7日周家镇;8月8日西坡镇、五顷塬乡;8月9日湫头镇、三嘉乡;8月10日永和镇。

一、时间安排

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30日至8月11日,周末除外):集中办理在校生续贷,办理时间10天,逾期不予办理。各乡镇辖区学生具体办理时间为:7月30日-7月31日山河镇;8月1日永正镇;8月2日-3日榆林子镇;8月6日宫河镇;8月7日周家镇;8月8日西坡镇、五顷塬乡;8月9日湫头镇、三嘉乡;8月10日永和镇。

第二阶段 (8月13日至8月31日,周末除外):集中办理今年录取新生首贷和在校生首贷,办理时间15天,逾期不予办理。

二、工作流程

1、学生在线注册提交申请

(登录网址:https://sls.cdb.com.cn);

2、学生自行打印申请表;

3、借款人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及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资格并加注意见;

5、签订电子合同;

6、打印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7、办理储蓄卡并激活支付宝(首贷借款人根据贷款合同上提供的信息,在银行办理储蓄卡、开通网银、激活支付宝账号并绑定银行储蓄卡);

8、学生凭受理证明到就读高校报到。

三、所需资料

(一)在校生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1份),由学生签字确认即可,无需加盖公章;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共同贷款人变更的需提交变更后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生首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份,首贷学生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盖章”栏由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盖章即可﹞;学生签字确认。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录取通知书含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1)以上两类贷款所填申请表中要求贷款金额为“整数”,是指以元为单位不带小数点;

(2)首次贷款必须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在场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家长和学生若有一方不在的不得签订合同;续贷家长或学生有一方在场签字即可办理助学贷款;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正反面上(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助学贷款,身份证如若遗失,请尽快办理正式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收费证明复印在同一张纸正反面上;

(4)所有材料一律为A4规格。

四、注意事项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履行贷款合同的约定,信守承诺、讲求诚信,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请同学们和家长要按时足额付息还款。

五、办理地点

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城北街公安局对面)

六、咨询电话

13993475767

18693406706

业 务QQ: 2016859327

正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3日

编辑/赵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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