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酒店、宾馆等入住时,一定要问清其提供的食品、酒水是否需要另行付费。不要因缺乏基本常识而花冤枉钱。
印象庆阳网讯 老刘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也没走出过那座大山。去年儿子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算是为老刘家光宗耀祖了,老刘乐的合不拢嘴,走路都带着风。转眼到了开学季,老刘带着儿子在离学校最近的地方找了一家宾馆先安顿了下来。

老刘平生没见过如此豪华的宾馆,四处打量,发现这个宾馆不但提供住宿,还提供食品饮料,原来社会主义在这里啊!老刘一时欣喜,拿起瓶洋酒就喝了起来。
第二天结账时,酒店要求老刘支付一千多元的费用,老刘傻眼了,一晚上的住宿费不是只有两百多元吗?经过服务员的解释,老刘知道了,原来那瓶洋酒不是送的,而是宾馆为方便客人提供的出售商品,标价为一千元。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老刘以不知为出售商品为由拒付洋酒的费用。
于是,老刘和宾馆负责人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认为本案系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买卖合同,且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为了减少矛盾,有效的处理纠纷,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老刘应按洋酒的市场价格400元向宾馆支付费用”的调解意见,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合法又合理的处理了这一案件。
本案的焦点在于,老刘与酒店之间是否形成了买卖合同?老刘可以怎么做?
(1)老刘和酒店之间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的成立需要一方的要约和另一方的承诺。酒店提供洋酒并且标价,已构成要约,老刘消费,是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承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
(2)由于老刘是“误以为”而饮用,故存在重大误解。此时,老刘有两种选择:一是根据合同法第54条,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二是不行使撤销权,拒付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3)若老刘选择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8条,老刘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由于洋酒已经饮用,故只能折价补偿。折价补偿的标准:如果国家对此有规定的价格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折价补偿;如果没有国家规定的价格的,则以市场价格补偿。本案中酒店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故老刘应按市场价格支付给酒店。
在此提醒大家,在酒店、宾馆等入住时,一定要问清其提供的食品、酒水是否需要另行付费。不要因缺乏基本常识而花冤枉钱。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也不要起争执,应先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庆阳仲裁委 辛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