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孝(1934-1974年)字希贤,穆扶提第十四任教主。曾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州、县人民代表,临夏州政协常委。康乐解放后,积极向共产党、人民政府靠拢,主动向解放军高政委交出道堂自卫步枪5支,手枪3支,子弹520发,并拿出雁塔白布200多匹为解放军做棉衣,送军鞋45双。
马孝(1934-1974年)字希贤,穆扶提第十四任教主。曾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州、县人民代表,临夏州政协常委。康乐解放后,积极向共产党、人民政府靠拢,主动向解放军高政委交出道堂自卫步枪5支,手枪3支,子弹520发,并拿出雁塔白布200多匹为解放军做棉衣,送军鞋45双。
1951年7月,积极响应县委发起的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运动,即将道堂金银(折合人民币1亿元)献出。参加签订爱国公约、和平签名、慰问志愿军活动,1952年土地改革运动开始。政府安排为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委员。通过参加会议,学习文件,思想认识得到提高,积极拥护土地改革。即预先将道堂700亩,拱北200亩土地和9头大牲畜及部分农具主动献出,分给贫苦农民。5月间,参加西北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北京、上海等地参观。在京期间,向毛主席写致敬信表达对共产党领导人民翻身当家做主的感激之情。回来后,即赴各区积极宣传参观之所见闻和深切感受,介绍新中国的建设形势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土地改革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10月,担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3年6月,去北京参加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当选为全国青联委员。1954年,临洮县拓宽批惠渠,要从东拱北墓地经过,即主动迁移祖太太坟墓,使渠按计划进行,得到临洮县党和政府的好评。1956年3月,全县学习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和《1956-195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结合本县实际,讨论制订农业合化的发展和十年发展规划,动员党员、团员带头建社、办社。当即向县委提出:为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自愿捐献白洋4000元,银子205两,金首饰1两多,银首饰100多两。骡、驴各1匹。并提出要求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县委决定,金银首饰和骡、驴不接受,银子和银元做为存款接受,入社问题秋后再研究。后再三要求,州委于1957年1月批准入社。1956年9月作为中央赴西藏慰问代表团成员,赴西藏慰问。
1958年8月11日至9月29日,在兰州召开的省伊斯兰教协会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上,蒙冤被捕入狱。1974年2月10日病逝临夏狱中。1978年冤案得到彻底平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