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政府研究决定:张伟同志任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廷江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张伟同志任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廷江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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