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公告

摘要:根据省委部署安排,市委研究决定从9月7日至9月22日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宁县早胜镇、太昌乡,合水县板桥乡、老城镇,西峰区温泉乡、显胜乡等三县(区)的六个乡镇进行常规巡察。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市委研究决定从9月7日至9月22日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和宁县早胜镇、太昌乡,合水县板桥乡、老城镇,西峰区温泉乡、显胜乡等三县(区)的六个乡镇进行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复制文件资料、查阅财务账簿、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主要受理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方面的情况:

1、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两个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败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2、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3、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4、在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是否存在向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乱收费、滥收费、搭车收费,以及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和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

根据省、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庆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编辑/张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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