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省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通知》(甘文明办明电[2015]6号),为进一步加强近期和“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确保取得建设性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
接《省文明办关于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五一”期间宣传报道的通知》(甘文明办明电[2015]6号),为进一步加强近期和“五一”期间文明旅游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确保取得建设性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各县区文明办要及时指导新闻媒体推出“文明旅游”专题专栏,集中报道一批游客、导游等典型人物,报道一批加强文明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报道规模和舆论声势。
1、宣传一批“中国好游客”。宣传一批乐于助人、遵规守纪、传播文明的“中国好游客”。4月25日至5月初,市属新闻媒体要在主要版面和新闻栏目,每天宣传一名“中国好游客”;庆阳广播电视台要制作一期“中国好游客”专题报道,集中反映中国游客在境外旅行时展示出的文明风貌和好素质。游客线索由省旅游局提供,请各县区及时与当地旅游局联系。
2、宣传一批文明旅游好做法。4月下旬,市属各媒体要重点宣传外事、旅游、交通等部门近期推出的加强文明旅游的工作举措,宣传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和旅行社开展文明旅游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舆论声势。
二、做好“五一”假期文明旅游集中宣传
“五一”小长假和5—6月旅游黄金时节期间,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利用“文明旅游”专题专栏,采取正面宣传与批评报道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报道。
1、加强正面引导。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跟踪采访,全面报道游客境内境外践行文明旅游的情况;及时反映动态,系统报道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推出的文明旅游新的措施;要做好典型宣传,继续宣传一批重信守诺的旅行社,一批履职尽责的领队、导游,一批讲文明、守公德的游客。
2、适度反面曝光。要及时做好反面典型的曝光和剖析,选择有警示意义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特别是最典型、影响较大的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及时跟进有关部门处罚措施和处理结果的宣传报道,并采用座谈、讨论、点评等多种方式,警示游客,引导公众。
3、做好公益提示。5月—6月旅游黄金节期间,陇东报等报刊媒体要在公益广告版面突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庆阳广播电视台、庆阳网络分公司要增加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播发频次,在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字幕中增加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的提示内容。
三、加强网上宣传引导
庆阳市委网、庆阳政府门户网、庆阳文明网、印象庆阳网、庆阳网等网站要共同加大文明旅游网上宣传引导力度。
1、集中刊播稿件。4月下旬起,各网站在明显位置及时转发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宣传“中国好游客”和“最美导游”的稿件,撰写刊发有影响、可读性强的网评文章,加强对公民文明旅游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普及出境旅游知识,宣传介绍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当地礼仪常识、法律法规,提示需要注意的交往规矩、行为禁忌。
2、加强互动交流。各网站加强文明旅游专题策划,开展网上线下互动、群众参与度高的专题活动,并组织对曝光的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引导;在论坛、博客、微博等栏目设置议题吸引网民讨论,置顶推荐一批优秀评论和贴文,主动引导网上舆论;参与国家旅游局组织的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鼓励游客在网上晒一晒文明旅游的照片,曝光不文明行为照片,营造褒扬文明旅游、鞭挞旅游不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
3、刊发公益提示。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网上公告栏等多种手段,滚动播放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的提示语和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播放国家旅游制作的“最美导游”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
四、加强活动组织
1、各县区文明办要牵头总抓,协调旅游管理部门、各类媒体,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加强互动、形成合力,营造氛围、兴起高潮,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好抓实,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2、各县区文明办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宣传部汇报,组织召开协调会,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出台措施办法,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典型、树立典型,积极向中央有关媒体推荐线索,并结合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工作信息。
联 系 人:杨晓宇
联系电话:8635100
庆阳市文明办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