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相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摘要: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任相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任相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相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馨同志任庆阳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 玺同志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主任职务;

齐生有同志西峰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王小庆同志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怀仁同志市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永洲同志市黄土缘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于永耀同志市电影公司经理职务;

折武煦同志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新善同志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远峰同志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正军同志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高鹏飞同志盐环定扬黄续建工程建设管理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赵小芳同志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冯建春同志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左海军同志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化同志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贾工作同志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编辑/车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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