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摘要:为做好2014年庆阳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做好2014年庆阳市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户籍在我市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10分。

二、考试成绩核查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联通声讯电话(11699800)查询本人成绩。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我市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市司法局汇总后上报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中心。

三、法律职业资格审核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工作方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Hhhhh)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申请人到市司法局政治部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复印留存。

(三)毕业证书审核

司法部会同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对成绩合格人员学历证书统一进行审核验证,市司法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平台传送的学历证书查验结果,审验毕业证书姓名、照片、毕业证书编号与资格申请表所填信息是否一致,同时复印留存。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中“毕业证书编号”统一填写“教留服认编号”。

在资格审核期限内,申请人没有通过司法部网站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信息的,或延迟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远程(网络)教育等毕业证书的,在学信网上进行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存档。对没有查询结果的,申请人在30日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学历认证申请方法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四)户口簿审核

对享受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政策申请人提交的户口簿,对首页和申请人页面信息进行查验,现场复印留存。户口是集体户口的,应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五)照片审核

申请人应提交与网上报名同底版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审验照片与申请人是否一致。然后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证书(在照片背后签名并包好后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

(六)申请人信息更改的处理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应与毕业证、户口簿上的信息相一致,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证书信息等重要内容,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化证明或证明函。具体要求如下:

1、出生年月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提供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提供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2、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a.户口簿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内容必须为打印的,手写无效)

b.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 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提供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七)特殊情况

符合“大学生毕业回原籍、军队复原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特殊情况,且户口已迁入我市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到市司法局现场申请办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司法局对申请人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登录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管理平台,用补录功能现场调取报名信息、打印《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确认签字后,申请材料由审核机关复印留存、上报审核。除以上四种特殊情况外,凡不在管理平台合格人员信息中的享受放宽条件人员,一律不受理资格申请,不予补录。

四、要求

(一)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申请人必须本人到审核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不得交由他人代办。

(三)申请人有重病、出国留学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但须提交委托函、住院证明或护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且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领取。

庆阳市司法局

2014年11月27日

编辑/车永琪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