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警总队发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监督电话 你还敢违法吗!

摘要:甘肃交警总队发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监督电话

印象庆阳网 甘肃交警总队发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及监督电话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30%以上50%以下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记6分。

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可拔打当地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一、不依据称重和卸载单所载明的超载比例实施处罚;

二、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三、违规收取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四、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五、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六、其它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监督电话

兰州:0931-5167000

白银:0943-5938700

定西:0932-8613709

嘉峪关:0937-5906730

酒泉:0937-2696829

张掖:0936-8253653

金昌:0935-8596500

武威:0935-6117137

临夏:0930-6388611

甘南:0941-8212898

陇南:0939-8388622

平凉:0933-8295035

庆阳:0934-8681040

天水:0938-8613569

厅交管局:0931-5157600   4892222

编辑/李雅
未标明由印象庆阳网(www.yinxiangqingyang.com)原创的文章,均为公益转载或由网民自行上传发布。网站所有文章均不代表我站任何观点,请大家自行判断阅读。文章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等如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站删除。感谢理解,致敬原创!站务邮箱:931548454@qq.com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